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09-17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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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

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规定“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其中推荐“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做如下规定:

1.被作为“学术特长生”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教授推荐信必须负责、详尽地说明被推荐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质”。推荐信还需在院系(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参加由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

(1)主持或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参加者须排名前二名);

(2)在核心期刊(人文社会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为准)、SCI、EI、SSCI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者(原则上限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可放宽到第二作者);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者(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每篇的篇幅均不少于6000字,且限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可放宽到前二名);

(3)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教育部等中央政府部门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或省部级学科竞赛(重庆市教委等省级政府部门或教育部内设司局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序位)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序位);或组织开展的与所学专业或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全国表彰(团队排名第一序位或个人);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

3.学生提供的、可以证明其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均须进行网上公示。

4.此办法经2014年9月12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