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为重庆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近日,重庆市教委下发《关于批准有关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研〔2011〕13号),批准重庆市10所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获批成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近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已分别列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此,重庆市于7月下发了《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科 〔2011〕20号),决定开展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
为做好此次试点申报工作,学校领导及翻译学院、研究生部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提前做好了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和把关,群策群力,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了材料申报工作。我院先进的办学理念、准确的人才培养定位、鲜明的办学特色和合理的建设规划给相关评审组专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获批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不仅符合《重庆市高等教育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对研究生教育创新的要求,更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重要突破,对于促进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与优化具有重要意义。我校将以此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我院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把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出特色、办出优势,办出品牌!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