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熊德米教授来我校做“法律翻译”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2-12-13 访问次数:

11月29日,应翻译学院邀请,西南政法大学熊德米教授莅临我校为我院MTI学子做了题为《法律翻译:近代法制改革的“盗火者”》的专题讲座,讲座由翻译学院院长祝朝伟主持,我校2011级MTI笔译方向研究生倾听了讲座。
在讲座中,熊德米教授旁征博引,以澎湃的激情、生动风趣的语言,系统讲述了我国近代法律翻译的概貌。他指出,在清朝闭关锁国的政策下,我国近代的法律翻译可谓“创榛辟莽式”的翻译。早期的法律翻译首先要追溯到丁韪良(William A. Martin)、傅兰雅(John Fryer)等西方传教士对西方政法知识的引介,其中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International Law )堪称我国引介西方法律的第一部。在“秉笔华士”的帮助下,他们克服了中西语言的差异,采用音译、笔译等多种手段,引介了大量西方法律文献,开启了近代我国译介西方法律文件的先河。此后在法务大臣沈家本及奕炘、李鸿章、曾国藩、林则徐、魏源等“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的指导下,清朝以来“天朝上国”的观念渐变,江南制造局、同文译书馆先后设立,梁启超、严复、林纾等翻译家纷纷投身其中,掀起了近代译介西方法律的高潮。因此,丁、傅等西方传教士和林则徐等早期政治家可谓西方法律翻译的“盗火者”,是法律外来语世界的引路人。他们对法律翻译方面的探索对现代法学语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讲座中,熊教授还就早期法律翻译对翻译研究的启示进行深入的剖析,对法律语言翻译研究的未来进行了展望,同时对有志于从事法律翻译的英语专业研究生和翻译专业硕士提出了良好的建议。
此次讲座是我院为MTI翻译专业硕士专门开设的系列讲座的第一讲,未来熊德米教授还将分别以“法律翻译的特殊原则”、“普通词语的法言法语翻译”、“法律语句的理解与翻译”、“法律翻译的语篇视角”等为题,给学院MTI学子进行专题讲授。

熊德米教授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教授、博士,英语专业硕士生导师。他多年来一直潜心于法律翻译方面的研究,在国内核心及重要期刊上发表《法律语言及其英汉翻译》、《法律英语翻译理论探讨》、《英语民商法诉讼文书翻译理论与实践》等论文40余篇,翻译出版《刑事审讯(1998)》、《犯罪侦查(2000)》、《经济学辞典(2003)》、《婚姻家庭法(2003)》、《美国家庭婚姻法(2010年)》、《英汉现行法律语言对比与翻译研究(2011年)》等专著、工具书多部,主持相关省部级课题多项,在法律翻译方面有较深的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