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访问次数:
为推动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人才遴选质量,引导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述及处理工作。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金树
副组长:杨志亭张 丽
成 员:秦 勤 李希希 李 亮 黎 程 王 品
秘 书:姚 沁
二、推荐条件
(一)推免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3.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需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四)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八)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需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九)在学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三、推免名额
(一)在学校分配名额数的基础上按照 1:1.5的比例,差额推荐,在规定期限内,如正式人选放弃推免资格,应从候补人中顺次递补。
(二)每年9月由毕业年级辅导员根据学校通知,发布具体名额。
(三)教育部当年单列的涉及我校的专项推免计划或方案,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等,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为准。
四、推免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
(二)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规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学院确定了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后,及时公布。
(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综合测评。其中,学业成绩(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平均成绩)占比90%,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占比10%(其中,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加分不超过5%),(参见附件2)。转专业的学生计算其到所转学院后修读的课程成绩,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和该学院学生一致。
(四)学院按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学院初步推荐人选,并对初步推荐名单、候选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院会组织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五)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由学院存留备查。
(六)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上述材料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至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七)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最终推荐名单进行审批,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八)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上传推免生名单,上传成功后即取得推免生资格。
(九)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自行进行网上跟踪、填报、确认复试时间、参与招生单位复试、确认录取等。
四、其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4.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5.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二)本实施细则由翻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翻译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为准,按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附件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
翻译学院
2023年9月18日
附件一:
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专门人才,鼓励本科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90%+个人素养成绩×10%
(一)学业成绩=大一至大三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平均成绩
(二)个人素养成绩依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件加分列表进行计算(查看附件二),100分封顶。
附件二: 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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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分值 |
限定分1 |
限定分2 |
|
学术竞赛类 |
全国特等奖 |
40 |
40 |
50 |
全国一等奖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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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等奖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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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等奖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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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区、省(市)级特等奖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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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区、省(市)级一等奖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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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区、省(市)级二等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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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区、省(市)级三等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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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术类竞赛一等奖 |
0.3 |
0.5 (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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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术类竞赛二等奖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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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术类竞赛三等奖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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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类 |
A类成果(第一作者) |
40 |
40 |
|
B类成果(第一作者)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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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成果(第一作者) |
20-30 (详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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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核心类省级期刊(第一作者) |
1 (最多不超过2篇,每篇最高0.5分,最高分不超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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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 |
国家级一等结题 |
10 |
10 |
|
国家级二等结题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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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三等结题 |
5 |
|||
发明专利类 |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
25 |
25 |
|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二发明人 |
15 |
|||
参军服役类 |
参军服役荣立三等功 |
20 |
20 |
20 |
参军服役并获“优秀士兵”称号 |
15 |
|||
参军服役 |
10 |
|||
志愿服务类 |
服务总时长超过120小时且参加国家级以上重大赛会志愿服务。 (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
5 |
5 |
5 |
服务总时长超过120小时且参加省部级以上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并获评优秀志愿者。(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
3 |
|||
服务总时长超过80小时 (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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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实习 |
A类组织1年以上 |
20 |
20 |
20 |
A类组织6个月-1年 |
15 |
|||
A类组织3-6个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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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组织1-3个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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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组织1年以上 |
9 |
|||
B类组织6个月-1年 |
7 |
|||
B类组织3-6个月 |
6 |
|||
B类组织1-3个月 |
5 |
|||
社会实践奖 |
国家级 |
3 |
5 |
|
文艺项目奖 |
国家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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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项目奖 |
国家级 |
3 |
说明:
一、关于学术竞赛类:
(一)学术竞赛类应由政府或全国一级学会主办,包含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外研社21世纪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邀请赛)、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挑战杯”、“三创”赛等。
(二)学院应根据开办专业的学科特点,拟定其他赛事的加分细则。对一般赛事,参照附表学术竞赛类附加分值降档确定,对与专业和学科紧密相关的重大赛事,可参照本表附加分执行,但不得超过本表规定的附加分值。
(三)以上各类赛事中获得全国第一名(或捧杯)的,可另加5分。
(四)学术竞赛中同年同一系列赛事取一项的最高分计入,不重复加分;学术竞赛及科研和论文类设最高分限制,不得突破最高分。
(五)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口/笔译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参照学术竞赛类全国一、二、三等奖计分,口译、笔译各取最高等级累积计分。其他翻译资格等级考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类型范围及难度,参照学术竞赛类获奖加分来确定相应的加分分值。
二、关于论文和项目类:
(一)表中所列论文类核心期刊文章指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和四川外国语大学为署名单位。项目必须结题,论文须正式发表。
(二)论文A类成果(40分):
1.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中国科学》(中英文版)、《科学通报》(中英文版)等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被SCI、SSCI收录的一区、二区期刊论文(SSCI采用当年ISI发布的《期刊引用报告(JCR)》中的分区标准,SCI采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的JCR-SCI期刊分区标准,下同)。
3.被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
(三)论文B类成果(35分):被SCI、SSCI收录的三区、四区期刊论文。
(四)论文C类成果:
1.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与集刊、CSCD核心库(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0分)。
2.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CSCD核心库扩展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工程索引核心版(EI Compendex)收录的期刊论文(25分)。
3.在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0分)。
(五)学院应根据开办专业的学科特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依据学生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及参加项目的级别和重要性,制定学生加分细则,其分值不得高于学校规定限额。
三、志愿服务类;
1.志愿服务时长限我校在读期间完成,并须经学院或学校同意。
2.志愿服务类中第三项加分必须达到80小时(最低等级)且是无偿服务。
四、国际组织:
(一)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国际组织。
(二)A类为全球性国际组织,如联合国(United Nations)及下属机构、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贸易组织(WTO)等。
(三)B类为区域性国际组织,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欧洲联盟(EU)等。
五、社会实践奖、文艺项目奖、体育项目奖各取标志性项目一项计入加分。
六、学术竞赛或项目类若以团队形式获奖,按照以下比例分配相应加分:
团队共2人,第一人/主持人占60%,第二人占40%。
团队共3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30%,第三人占20%。
团队共4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25%,第三人占15%,第四人占10%。
团队共5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20%,第三人占15%,第四人占10%,第五人占5%。
团队超过5人,加分只限排名前五。
若团队不分排名,则平均分配相应加分。(如体育文艺等项目中啦啦操国家级团体赛须平均加分,不能一人单独加0.3分。)
二、以上成绩计分时间均为大学在校就读期间,包括大一至大三学年。
三、以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加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