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28 访问次数:
随着天气变暖,针对师生参加户外活动等情况的增多,为切实做好本学期全院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院师生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建设和谐安全的校园,我院党政领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现将相关事宜做如下要求:
1.由于春季天气变暖,且气温变化较快,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学院严禁学生下河游泳。擅自下河游泳的学生,一经查实,要本着批评从严,处理从严的原则,一律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2.学院将加强对学生外出的管理,严格执行点名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本科、研究生同学请假均需履行规定的程序,任何同学不得在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前擅自离校。
3.春季来临,特殊体质的学生应注意春季疾病的防范和运动安全。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向老师报告,不要强行锻炼,避免运动伤害。
4.在节假日期间,学院各班级请勿擅自组织各种春游外出活动。如有学生利用节假日外出旅游,请提交相关证明,签订安全责任书后交学院辅导员存档。外出期间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注意交通、饮食安全,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请师生尽量减少外出用餐,如有外出就餐的需要,请到正规卫生的餐馆用餐,谨防病从口入。不吃过期、伪劣食品,加强身体素质锻炼,提高抵抗疾病能力。
6.现阶段,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诈骗手段、诈骗信息频发。请全院师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将自己的密码、账号等告诉他人。外出时不宜带大量现金,一定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确保人身、财物的安全。
7.请全体师生自觉加强校园信息知识的学习,不要传播、扩散有害、淫秽信息。不参与邪教组织,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度,防止被不法分子煽动、蛊惑。
8.学生要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教室、宿舍私拉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禁电器、不得使用煤炉、炭火取暖,不能在寝室里煮饭,不能在寝室尤其是不能在床上点蜡烛,确保用电安全。办公室做到人走关闭所有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特此通知,请所有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